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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立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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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立案時間

在現實生活中經濟犯罪是非常多的,而經濟犯罪一般是由公安機關經濟偵查部門負責立案偵查的,而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偵查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那麼公安經偵立案需要哪些條件?下面由本站網律師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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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立案後多長時間能有結果

關於公安機關在接受公民或受害人報案後是否立案的程序規定如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條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