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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醉駕血液110毫克要怎樣處罰

醉駕2.02W

無錫醉駕血液110毫克要怎樣處罰

一、無錫醉駕血液110毫克要怎樣處罰

醉駕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0毫升的,一般判處一個月的拘役刑,並處罰金。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判處1-6個月的拘役,並處罰金。目前,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沒有具體的量刑標準,最高院及最高檢也沒有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但各地法院在審理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案件中,一般按醉駕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酌情量刑。一般是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拘役刑期。

二、酒駕新規定有哪些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駕駛員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是一種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果醉酒的情況下造成公私財產或者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駕駛員是要付刑事責任的,醉酒會導致人的精神不集中無法正確面對交通中的各種狀況,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因此,駕駛員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飲酒之後一定不要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