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被火車撞後賠償問題分析,被火車撞後賠償標準

我國鐵路運輸是非常發達的,很多地方都有鐵路軌道,而且鐵路佔地面積大,一些人為了去鐵路對面就橫穿鐵路,這是很危險的事情,可能會出現與火車相撞。所以,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被火車撞後賠償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被火車撞後賠償問題分析,被火車撞後賠償標準

一、被火車撞後賠償問題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規定:“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牆、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置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樑、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若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的,承擔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若鐵路運輸企業盡到了安全義務,應承擔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同時規定,受害人因卧軌等造成人身損害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該司法解釋加大了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保護,若監護人有過錯的,鐵路運輸企業承擔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如果監護人及受害人自身均有過錯的,則賠償比例不低於40%。

二、被火車撞後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如果是農村户口,則是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0倍,如果是城鎮户口,則是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事故導致死亡,除了死亡賠償金之外還有喪葬費,以及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的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喪葬費為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如果受害人還有需要扶養的人,還可以主張補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被火車撞後賠償要根據雙方的責任劃分,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責任。當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受害人為出發點,適當照顧了受害人,基本上鐵路方都會承擔責任。如有什麼疑問,小編建議登錄本站平台諮詢或委託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