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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誤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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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不管造成的損害是怎樣的,嚴重程度如何,對於當事人來講其實都是要花費一定時間來進行處理。如果此時造成的損害結果嚴重,甚至有人員受傷的話,那處理起來耽誤的時間就會比較多,這勢必就會影響到正常的工作。因而在交通事故賠償裏面才會涉及到誤工費方面的賠償,那這個交通事故誤工賠償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告訴你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誤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於“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人,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誤工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實際計算的時候需要考慮到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是否有固定收入、實際誤工的時間等等,這樣計算出來的誤工費賠償數額,才算是比較準確的。而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他們幫助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