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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訴狀交到哪裏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訴狀交到哪裏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訴狀交到哪裏

需要交給法院,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訴狀一般分為五大基本部分: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説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説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和提起訴訟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有什麼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按照人身損害規定中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訴狀要交給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由三部分組成,分別是人身損害賠償,交通致殘賠償和死亡賠償,這些項目中的賠償費用並沒有統一的標準,需要由交通事故發生地的經濟水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傷殘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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