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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嗎?

一、單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嗎?

單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嗎?

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的犯罪主體是屬於一般主體,達到犯罪年齡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敲詐勒索罪的主體,但不包括單位,所以單位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各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二、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麼?

兩罪侵犯的客體都有公私財物所有權,主觀上都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還是存在明顯區別:

1、客體不同:敲詐勒索罪不僅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客觀表現不同:詐騙罪在行為上着重於“騙”,即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而敲詐勒索罪強調“敲”,即實施了威脅、要挾、恫嚇等行為。

3、受害人交出財物的主觀狀態不同:詐騙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騙後“自願”交出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財物。

4、立案標準不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為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二萬元以上。

5、刑期不同:詐騙罪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敲詐勒索罪最高刑期為10年有期徒刑。

單位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在於這兩種罪名的犯罪客體不同,在客觀的表現方面不同,立案的標準不同,犯罪後所獲得的刑期不同,受害人交出財物時的主觀狀態也有所不同,一個是被迫交出財物,一個是自願交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