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單位行賄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行賄的物件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向非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給予財物的,不能構成對單位行賄罪。
2、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無論是自然人主體還是單位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即任何已滿16週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所有制性質的單位都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3、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對於不正當利益的含義,1999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對此作了明確規定:“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幫助或者方便條件。”至於謀取的不正當利益是歸個人,還是歸單位以及謀取的不正當利益是否得到,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有兩種具體表現形式:一是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二是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另外,本罪中所指的財物必須是具有物質性利益的,並以客觀形態存在的一切財物,從一定意義上講其屬於商品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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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賄賂罪量刑標準
1、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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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貪汙罪作為一般貪汙行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貪汙違法行為的共性外,還具有自身的特性。構成貪汙罪的貪汙行為,還具有貪汙數額和情節上的要求。因此,認定貪汙罪與一般貪汙違法行為時,應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為人貪汙的數額是否達到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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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5的;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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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認定
私分國有資產與共同貪汙的界定問題貪汙罪與私分國有資產罪有許多相同或相近之處,兩罪同時被規定在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汙賄賂罪之中。由於私分國有資產罪在主體上肯定不是一人而是數人所為,此特點往往與數個國家工作人員構成的共同貪汙難以區分。要準確辨明私分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