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程式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5、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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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1、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2、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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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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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有哪些程式
法院強制執行程式:審查立案;通知履行;準備強制執行;實行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流程需要時間:1、法院強制執行時一般是生效判決後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2、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你都可申請強制執行,一旦進入強制執行程式,沒有期限。3、凍結被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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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結案會不會有通知書
分三種情況,具體如下:1、民商事及行政訴訟案件,法院結案沒有通知書。2、法院送達民事(行政)判決書後,當事人沒有上訴,就結案了。若當事人上訴,一審法院會將上訴狀送達給對方。3、若屬刑事案件,結案時,法院會向看守所或司法局送達執行通知書。【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