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機構辦理哪些公證事項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公證法》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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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個人委託公證處怎麼收費
個人授權委託公證的收費是200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個人授權委託公證的收費是200元,各地也有浮動。委託公證書是公證機關出具的只證明當事人委託行為和在委託書上簽字的有效性的法律文書。公證機關在辦理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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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需要辦理公證嗎
居間合同不需要公證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證只是會讓合同更具證明力,所以是否公證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即可,法律沒有強制規定。有下列注意事項:1.注意保密約定。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如違反該義務致使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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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提供假材料後果
(一)行為人在申請辦理公證過程中,故意向公證機構提供偽造、變造、買賣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章的;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的,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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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證保管期限是如何的
提存公證保管期限根據《提存公證規則》第二十條,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為六個月:(一)不適於長期保管或長期保管將損害其價值的;(二)六個月的保管費用超過物品價值5%的。第二十一條,從提存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無人領取的提存標的物,視為無主財產;公證處應在扣除提存費用後將其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