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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糾紛可以在村委會解決嗎?

拆遷糾紛可以在村委會解決嗎?

一、拆遷糾紛可以在村委會解決嗎?

可以通過村委會調解、申請仲裁及發起訴訟等辦法解決農村徵地補償分配糾紛。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根據規定,土地補償費的使用應當由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的成員表決確定,收支情況至少每6個月公佈一次。

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資訊公開糾紛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我國農村公民來說,土地徵用補償費用分配權是一項法定的財產性民事權利,對該民事權利的侵害是一種侵權行為,應當依法由侵害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再說,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行為,也是依法行使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權的具體體現,本身就是一種民事行為。

因此,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村民)與集體經濟組織(或村、組)之間因土地徵用補償費分配所引發的爭議應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對此,只要符合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二、農村拆遷如何補償?

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拆遷國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調換和麵積標準房屋調換三種方式。

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在對農村的集體經濟土地予以拆遷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和土地使用權人協商,及時的確定拆遷的賠償標準等,但是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產生糾紛的,此時一定要及時的處理,由於一方是行政機關而一方是行政相對人,所以還可以利用行政複議、訴訟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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