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連帶責任有幾種情形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連帶責任有幾種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其實,對於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債務,那麼夫妻就算解除了婚姻關係,也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雖然在離婚的時候,雙方約定由一方承擔全部的共同債務,但此約定對外也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是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討欠債的,而此時也不能以夫妻在離婚時候的約定進行抗辯。
-
銀行貸款共同償債人離婚是否需要共同償還?
律師解析:銀行貸款共同償債人離婚需要共同償還的。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此銀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夫妻共同債...
-
欠債人死了有欠條會怎樣辦
律師解析:1.債權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償。根據法律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遺產中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從死者遺產中償還,可能要求死者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的範圍內償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
-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應該如何分配?
律師解析: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一、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法律禁止賭博,賭債不能成為債權,因賭博所引起的債務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主張不予償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二...
-
應該怎麼明確夫妻個人債務
律師解答:通過具體情況是否滿足要求。律師解析: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為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為目的的不予准許。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