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簽字必須是直系親屬嗎
一、手術簽字必須是直系親屬嗎
不一定。從法律上來說,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和授權委託書只要患者本人簽名就可以了,但是在實踐中,醫院往往會要求患者本人和其近親屬都要在手術同意書和麻醉同意書上簽名。醫院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規避手術可能帶來的風險,防範手術中不可預知的風險可能給醫院和醫務人員帶來的麻煩和糾紛。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二、誰有權籤手術同意書
1、手術同意書一般是由患者簽字同意。
本人不能簽字或者不適宜簽字的,由患者的近親屬簽字同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的、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同意。
2、發生緊急狀況,生命垂危需要立即進行手術,但是又聯絡不上家屬的,經過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人同意,可以實施手術。
三、做手術家屬不簽字怎麼辦
一般來說手術是必須徵得家屬或者關係人簽字才能進行的。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
如遇緊急情況,也可以在家屬不簽字情況下手術。
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
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以下事項:1、調解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2、醫患雙方經人民調解達成一致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3、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應當考慮醫療事故的等級和患者的實際情況確定。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
-
嚴重醫療事故處理需要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嚴重醫療事故處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發生嚴重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2、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3、賠償數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專案和標準計算。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
-
存在醫療過錯但不直接導致患者死亡需要負責嗎?
一、存在醫療過錯但不直接導致患者死亡需要負責嗎?需要,醫務人員醫療過失致死根據具體的情況承擔不同的責任,在患者死亡的情況下,如果醫療過失性質嚴重,應承擔刑事責任。只要醫療專業者遵循專業標準的要求作決定,不能僅因事後判認其所作的決定錯誤而對其課以責任。醫...
-
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能咋樣判斷
律師解析:1、責任性誤診,任性誤診是指醫生馬虎從事、疏忽大意,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的誤診。在臨床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採集病史和檢查檢驗程式,醫生必須遵照執行,結合各病例的特點,認真完成診斷工作,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誤診。常見的責任性誤診錯誤有下列幾種:採集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