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司法鑑定是什麼
醫療損害發生以後,需要對醫療損害進行司法鑑定,用來確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是幾級醫療事故。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醫療損害司法鑑定是什麼?程式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認識這方面的知識,小編為您整理了很多資料,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醫療損害司法鑑定是什麼
醫療損害鑑定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為在日常醫療行為中存在法定過錯並造成患者人身損害而導致的醫療損害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對於醫療技術等專門問題對外委託的鑑定統一稱為醫療損害鑑定。當事人有權對以下內容申請鑑定:
1、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有無過錯;
2、醫療機構是否盡到告知義務;
3、醫療機構是否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4、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5、醫療過錯行為在損害結果中的責任程度;
6、人體損傷殘疾程度;
7、其他專門性問題。
二、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程式是什麼
1、起訴時,提交《司法鑑定申請書》,內容一般包括——
1.1 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1.2 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寫明具體的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1.3 若存在因果關係,醫療行為參與度(因果關係比例)是多少;
另外,必要時,還要一併做傷殘等級評定、護理依賴鑑定等。
2、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協商確定鑑定機構,若協商不成,抽籤決定鑑定機構。
3、核對司法鑑定的材料(主要是病歷)
4、寫出司法鑑定陳述意見(患方主要寫明醫院存在的過錯、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觀點及證據)
5、參加司法鑑定的聽證程式(類似法院開庭程式)。
(1)、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參加聽證會;
(2)、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在聽證會上可以發表本方觀點及理由;
(3)、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回答鑑定人的提問;
(4)、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依法申請鑑定人員迴避;
(5)、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聽證會前或後向鑑定機構提交書面陳述意見
(6)、;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可以在鑑定有關的法律文書上簽字。
6、等待司法鑑定結果。
三、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的作用是什麼
在醫療損害民事訴訟中,醫療損害鑑定結論是訴訟中的一項重要證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證據規則》,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因此,鑑定後,人民法院會組織醫患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醫療損害鑑定文書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醫療損害鑑定文書經法庭質證確認後,方具有證據效力。對有缺陷的醫療損害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醫療損害鑑定結論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
小編在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的相關問題,包括了醫療損害件司法鑑定是在訴訟中當事人提出的確定醫務人員責任的確定程式。以及為您介紹了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的程式有哪些,並且醫療損害司法鑑定的作用體現在是一種重要的證據。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疑問的話,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為您詳細解答。
-
醫療事故應該如何鑑定傷殘級別
標準如下:一、一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三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
-
醫美鑑定可以鑑定出哪些
律師解析:美容醫療事故的鑑定程式和一般醫療事故的鑑定程式相同。按照下列程式進行: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2、專家鑑定成員根據需要向當事人提問。3、雙方當事人退場。4、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
醫療事故評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釀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並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提供了參考規範。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嚴重功效停滯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
-
醫療鑑定結果需要多久才有結果
一、醫療鑑定結果需要多久才有結果醫療事故鑑定一般要是現在申請鑑定,那麼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