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精神病患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誹謗罪精神病患者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精神病患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誹謗罪的,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犯誹謗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對承擔
由於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體,又是一個較難把握的司法實務問題。特別加之於精神病患者或利用精神病患者大肆進行各類刑事犯罪的活動屢屢發生,也成為危害社會的嚴重問題。怎樣才能排除干擾準確懲治犯罪,這就要全面正確的掌握刑法總則的若干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
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精神病人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根據《刑法》第18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院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該條規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情況。這種精神病人是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對其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要確認他是完全無刑事貿任的精神病人,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標準:
醫學標準。即他在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時是處於精神病狀態之中,而且正處於發病期而不是緩解期和間歇期,實施危害社會的原因是由於有精神病所引起的。
(心理學標準。即由於行為人有精神病而使他完全喪失了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是否符合這兩個標準,即是否同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這要經過法定程式鑑定確認、即依法進行司法精神的鑑定。
2、完全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間歇性的精神病人處於間歇期,沒有發病,精神是正常的,具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所以他們在間歇期間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這種精神病人一般是間歇性的精神病,精神病發作的時候沒有刑事責任能力,而沒有發作的時候則相當與正常人,這個時候犯罪當然要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對於是否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當然也需要精神病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來審查判斷。
3、限制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又稱為減輕刑事責任或部分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這是指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情況、他們是介於完全無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他們犯了罪應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根據精神病患者屬於完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有不同的結果。當精神病患者完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誹謗罪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如果精神病患者屬於間歇性精神病,在犯誹謗罪時精神正常,應當負刑事責任。看患者實施犯罪行為時的狀態。
-
怎樣確認醫療事故責任人
一、怎樣確認醫療事故責任人醫療事故的責任人的確定標準如下:1.因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直接導致發生醫療事故的醫護人員是直接責任人。2.因其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的行為間接導致不良結果發生的醫護人員...
-
醫療事故上訴流程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
-
醫療告知會存在法律責任嗎,出現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一、醫療告知會存在法律責任嗎施行手術前,醫療機構對患者及其親屬履行告知義務後,如果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一般不承擔責任。但醫務人員存在過錯,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要承擔一定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
-
醫療事故可以申請延遲訴訟嗎
一、醫療事故可以申請延遲訴訟嗎1、一般情況下不能延長,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2、法律依據: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