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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敲詐勒索怎麼處理?

一、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敲詐勒索怎麼處理?

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敲詐勒索怎麼處理?

因經濟糾紛引起的敲詐勒索的處理方式一般是自己掌握情況,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報警。但是在報警之前,必須要確定敲詐勒索行為確實存在,可以從以下方面判斷此違法行為是否存在:

1、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

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為。製造、散佈迷信謠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機以幫助驅鬼消災為名騙取群眾財物的,以及面對處於困境的人的求助請求,以不給錢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認定為敲詐勒索罪。

2、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物件,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3、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託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後才能實現的。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為,並非意味著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危害行為,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為;

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為。此種當場實施較輕加害行為、同時威脅將來實施較重加害行為的方式,可能影響行為人實際觸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體犯罪數量,應當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予以判斷。

二、一般應對突發性、遭遇式恐嚇、敲詐勒索的方法:

1、反抗法。當對方力量與你相當或不及你時,你要尋找對方的薄弱之處,乘其不備,控制對方;如你發現地上有反擊物(石塊、木棒)時,可佯裝蹲下繫鞋帶撿起震懾對方。

2、感召法。通過講道理,曉以利害,開啟對方;或義正詞嚴地怒目斥責對方,使其自我崩潰,放棄違法行為。

3、周旋法。佯裝服從,穩住對方,分散其注意力,尋機脫身報警。

4、耍賴法。突然倒地打滾喊叫嚎哭,引來圍觀者,趁機報警。

5、呼叫法。突然大吼“救命啊……”引來旁觀者,伺機脫身。

6、認親法。當不遠處有大人時可佯裝認識,直呼“二叔”、“三嬸”。

7、放線法。佯裝害怕,暫時答應對方條件,約定時間、地點交錢物,待對方離開後報警。

8、拋物法。把書包或身上值錢的物品向遠處拋去,當歹徒忙於撿錢物時,快速脫身報警。

由於他人可能會由於想要牟利就實施違法行為,故此掌握一些常見的對方違法行為的方法是必要的。在發生經濟糾紛之後,若是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賠償數額十分巨大,且對方並沒有因為經濟糾紛發生就受到了極大的損害,那麼此時有理由認為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故此是可以報警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