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集資詐騙的錢怎麼處理?

集資詐騙的錢怎麼處理?

現在越來越多的民間企業打著超高利息的旗號,欺騙大家不顧財產安全將資金投入,他們有的涉嫌非法集資,甚至是集資詐騙等違法行為。及時瞭解集資詐騙,可以有效的認清什麼是集資詐騙,集資詐騙案涉案資金怎麼處理等一些相關知識,進一步達到預防集資詐騙的目的。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集資詐騙的錢怎麼處理?

一、什麼是集資詐騙

根據現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釋,集資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其“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二、怎樣區別集資詐騙?

1、詐騙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曾規定,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虛構集資用途”一般表現為行為人虛構客觀上並不存在的企業或者企業發展計劃,而且是對投資者具有誘惑力的投資少、見效快、收益高的所謂專案。“以虛假的證明檔案”一般表現為行為人往往以所謂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資信證明等欺騙投資者,“以高回報率為誘餌”,往往表現為行為人許諾的利益往往遠遠高於國家限定的利息標準。

2、行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資詐騙罪在行為方式上必須以“非法集資”的形式出現。根據《解釋》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以吸引公眾投資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眾存款等方式向社會籌集款項,具有明顯的融資性。

3、被騙物件的公眾性和廣泛性。集資詐騙行為人為非法佔有儘可能多的資金,一般事前不會設定具體的、不變的欺騙物件,而是採用大張旗鼓、較大規模、甚至是通過新聞媒體大造輿論的方式,將其虛構的事實向社會廣為傳播,以便讓更多的公眾或者單位受騙。因此,集資行為面對社會公眾是集資詐騙罪的重要特徵。如果行為人僅指向具體的特定個人或者單位的,一般不構成本罪。以集資為名詐騙特定範圍的人員,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資詐騙罪論處,構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詐騙罪或者詐騙罪定罪。

三、集資詐騙案涉案資金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均應比公、檢、法機關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無論是哪個機關進行處理,贓款贓物的歸屬去向只能有三種情況存在:

1、贓款贓物隨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決處理。

2、審結的案件贓款贓物通過財政部門上繳國庫。公、檢、法三機關之所以對移送有爭議,恰恰是由這部分財物所引起的。

3、依法退還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鑑於上述情況,筆者認為,對犯罪案件中贓款贓物的移送、處理應當依據訴訟的需要和實際的需要,區別對待:對於那些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屬特定物的贓款贓物,以原物隨案移送為最好,以確保審判時足以認定案件事實;對於其他的無法移送或沒有移送必要的贓款贓物,可以採用照片、清單形式隨卷移送。

據上述所講的,集資詐騙案涉案資金一般情況下,能找到被害人,以及確定被害人,確定被害金額的,將依法退還給被害人;或者隨案移送至法院,由法院判決處理;或者通過財務部門上繳國庫。集資詐騙往往有著很吸引人的超高利息做餌,大家一定要擦亮雙眼,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這樣自然不會招到集資詐騙。那麼現在大家通過對集資詐騙的錢怎麼處理這篇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會有所收穫。

標籤:詐騙 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