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青少年犯罪法律法規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針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於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因此,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年齡可分為:
1、不滿十四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但已滿十二週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不論犯何罪,都應負刑事責任,要依法判刑。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誤區,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瀾。
(二)、學校教育的失當,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溫床。
(三)、社會環境的汙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四)、自身素質不高,認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不單單是法律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教育問題、家庭問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只有集中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齊抓共管,相互協調,才能把這項工作做深做細,做活做廣,真正取得實效。
三、怎樣預防青少年犯罪
1、要提高家長素質,改進家庭教育。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青少年生活、學習的搖籃,家長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師,從某種意義上講,家長的素質,影響了子女的素質,良好的家庭教育,對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學校教育必須堅持德育為首的原則。把德育教育落實到學生教育的每一環節上,落實到教師的工作實際中,學校所有教職工都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德育教育職責。學校不僅要關心品學兼優的尖子生,同時還要給後進生更多的關愛。
3、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關部門要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計劃,指導學校法制副校長隊伍建設,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時要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學校附近的遊戲廳、錄影室、網咖等不健康場所,要堅決關閉,其它青少年娛樂場所要從嚴管理,規範運作。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眾多,一是外在環境的影響,比如說家庭教育或者學校教育的缺乏或者是遭到了社會的汙染,二是自身的認知能力不足。所以應該通過改進家庭教育。以及增強學校的德育功能來加強對學生思想品德的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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