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一、法院對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法院對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量刑的具體標準, 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分
(一)本罪與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界限
兩罪侵犯的物件都是正在使用中的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在客觀方面都實施了毀壞行為,並且侵犯的客體都是公共安全。但是兩罪在犯罪構成上有明顯區別。
(1)主觀方面不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是故意,即行為人積極追求或放任上述設施被破壞的危害結果;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是過失,即行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上述設施被損壞的危害結果的發生,而是由於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過失以致發生這種危害結果。
(2)對犯罪構成的要求不同。故意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不以造成嚴重後果為構成要件;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則以造成嚴重後果為構成要件。
(二)本罪與廣播電視、公用電信部門職工在作業中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上述設施被毀的重大事故,引起資訊中斷、通訊阻斷,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兩者侵犯的物件相同,都是正在使用中的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在主觀上都是出於過失,並且都以造成嚴重後果為構成犯罪的必備條件。但是,兩者存在著明顯區別:
(1)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後者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廣播電視、公用電信部門的職工。
(2)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傳播、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後者侵犯的是廣播電視、公用電信部門的作業安全。
(3)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與從事傳播、通訊作業活動無關,後者是在傳播、通訊作業活動過程中,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規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因此,由於上述部門的職工在作業過程中的業務過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應定重大責任事故罪,而不能以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論處。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量刑處理的具體情況,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後果的,可以基於上述不同的違法事實來進行判定,但需要由司法機關對是否屬於過失行為進行合法的認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失火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
-
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程式是什麼?
一、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關押多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經家屬申請或代理律師申請,公安機關批准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必須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
-
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
一、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拒絕辯護適用的情況有: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被告人如果屬於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開庭審理時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
-
2024酒後襲警罪怎樣判?
一、酒後襲警罪怎樣判?酒後襲警罪的判刑是:醉駕襲警情節嚴重,當事人會被按照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法院判刑會綜合兩者犯罪的情節,危害程度等,可以判處三年以下徒刑。交警在查醉駕過程中,車主反抗並襲警的,罪加一等,將要面臨法律的嚴懲。襲警如果情節較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