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辯護流程是怎樣?
一、挪用公款罪辯護流程是怎樣
挪用公款罪辯護的思路如下:
1、準確認定行為人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2、關鍵要準確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這個要件,對此國家立法機關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相關的解釋。
3、注意區分本罪和貪汙罪,在實踐中,一般根據是否平帳來區分,平帳的一般按照貪汙罪定罪,否則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對於挪用公款後不退還的,則區分是主觀上不想還還是客觀上不能還,前者按照貪汙罪定罪,後者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
4、注意區分本罪與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資金罪的。本罪與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區別在於挪用目的和用途;本罪與挪用資金罪的主要區別在於犯罪主體。
5、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二、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2、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委託辯護人的流程
1、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2、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6、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託一到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的辯護人的範圍不限於律師,但在實際操作中,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是比較妥當的做法。如果家庭困難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辯護。
-
故意傷害罪的賠償專案有哪些?
故意傷害罪的賠償專案有哪些?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罪的,處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造成死亡或者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基本薪酬項...
-
羈押與拘留存在哪些區別?
羈押與拘留存在哪些區別?拘留和羈押作了如下區別:“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條件下,對需要進行偵查的人犯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機關才能行使拘留。羈押則是在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且實施逮捕以後把人犯羈押起來;執行逮捕的...
-
逮捕令釋出需要哪些條件,逮捕令下來多久開庭
逮捕令釋出需要哪些條件?逮捕令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對...
-
重婚罪的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1958.1.27)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