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審後被起訴流程是什麼?
一、 解除取保候審後被起訴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取保候審的程式有哪些?
(一)申請
這一階段一般處於每個訴訟階段結束之後,最為常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強制到案之後。但是由於英美各國將保釋在一定範圍之內作為一種權利賦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被告人自己無須提出申請,而由具有保釋決定權的官員依職權批准。根據英國《刑事司法與公共秩序法》第27條的規定,警察能夠對被告人的保釋附加除了要求被告人居住在保釋旅館之外,他們認為合適的任何條件。
(二)聽審與抗辯
聽審並非保釋程式的必經階段,因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獲准保釋條件的情況下,法官沒有必要舉行聽審,而可以直接決定保釋。在其它案件中,法官一般可以依職權決定聽審。保釋程式中也突出體現了當事人主義的抗辯性原則,當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雙方不能就保釋與否達成一致時,那麼法院將進入一個完全抗辯的模式。在決定是否保釋的過程中,法官必須聆聽被告人的辯解,並且在公開法庭上聽取控訴方和被告方的辯論。所有拒絕給予保釋的決定也是公開作出的。法院必須將拒絕保釋或科加保釋條件的理由作詳細記錄,並且應當儘快地將記錄副本送達被告人。一般來說,保釋決定的作出必須有律師和檢察官的參與。
(三)裁定
不論法官是否同意保釋都必須作出正式裁定,因為這一裁定將成為被告人申請救濟的基礎。若法官准予保釋,則裁定中必須明確被保釋人所應遵守的條件以及違反保釋規定後的處罰;若法官不准許保釋,則其必須明示否決的理由。
涉及到取保的辦理以及解除,都是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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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幾天能出來
律師解析:從申請取保候審到申請是否被批准,沒有法律規定時限。只有辦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案子還在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批准就快一點。如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取保候審申請還要由檢察院批准,再交給公安機關執行,這樣可能就慢一點。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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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必須要37天可以出來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不需要關滿37天。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法律依據:《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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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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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多久後沒事
律師解析:被取保候審後,是否需要判刑根據實際案情決定。如果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取保候審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的,可以作出撤案的決定。反之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移送至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