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的範圍
國家賠償律師解答2.15W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範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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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是什麼
1、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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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能代替國家賠償嗎
國家補償和國家賠償不是一回事,兩者並不相同。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承擔的賠償責任。而國家補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合法行為造成損失給予的補償。二者引發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是違法行為所引起的,而國家補償是合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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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的流程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1、提出賠償申請。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人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2、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3、逾期不賠償,或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行政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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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2年,自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即賠償請求人在加害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起兩年之內,有權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使在這兩年之內的最後一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