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為了進一步規範刑罰裁量權,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增強量刑的公開性、實現量刑公正,至今共頒佈了兩部關於常見犯罪的指導意見,對23種常見犯罪的量刑問題進行了統一規範。
第一部指導意見於2017年3月9日頒佈、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名稱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明確了量刑的指導原則、基本方法,列舉了幾種常見量刑情節及其適用。最後還對15種常見犯罪進行了量刑指導,分別是: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二部指導意見於2017年5月1日頒佈,並於當日起試行,名稱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該規定對8種常見犯罪的量刑進行了規範,分別是:危險駕駛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兩部指導意見都規定各高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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