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名譽權是第幾條?
一、未成年人保護法名譽權是第幾條?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二、父母如何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沉迷網路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三、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學校、幼兒園、託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綜上所述,我國對未成年人保護十分重視,在出臺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三條規定了要保護其名譽權,這個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果未成年人的名譽權受損,家長作為監護人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要求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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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名譽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如下: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3、被侵害的物件應當是特定的人。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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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事實會名譽侵權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陳述事實是不會構成名譽侵權的。名譽權侵權是指捏造和散佈某些虛假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其內容包括誣衊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質能力不高、企業形象不佳等。如果只是陳述事實並不是散步虛假事實則不構成侵權的。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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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罵人屬於名譽侵權嗎?
律師解析:如果行為人在微博罵人額行為導致了被侵權人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的降低,並且行為人的行為和損害結果的發生確實有因果關係的,屬於名譽侵權。首先,名譽是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其次,名譽權是民法典規定的具體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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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