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的偷稅和騙稅的區別是什麼?
偷稅和騙稅的區別是什麼?
1、偷稅和騙稅的概念定義不同。
正如以上介紹的那樣騙稅的概念是行為人把已繳到國庫的稅款騙歸自己所有。而偷稅的概念則是採取非法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稅款還沒有繳到國庫。但是在《刑法修正案(七)》中修改了該罪的罪狀表述,將罪名由“偷稅罪”改為“逃稅罪”,不再使用“偷稅”一詞。
1、偷稅和騙稅行為所採取的方式不同。
騙稅所採取的是假報出口貨物數量、虛報出口貨物價格、偽造塗改報關單等手段。而偷稅所採取的是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或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手段。
3、偷稅和騙稅的違法程度不同。
偷稅對納稅義務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根據稅收徵管法中的規定騙稅是有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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