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車輛的使用年限都是多少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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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提出複核如何辦?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複核必須在3日內提出。對複核結論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訴。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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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堵車追尾責任怎麼區分
律師解析:高速堵車追尾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區分。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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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單去哪裡開?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單應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在交通事故當中,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劃分事故雙方責任,雙方確定賠償的重要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夠減少當事人之間確定賠償時所產生的糾紛,所以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其他任何機關和部門均無權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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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左側超車責任劃分?
律師解析:電動車左側超車責任劃分。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一般由交警部門認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