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多長時間要強制報廢
車輛達到以下使用年限強制報廢: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註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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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能夠被扣拿嗎
律師解析: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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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故意撞人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司機故意撞人涉嫌故意傷害。只要有證據證明是故意的,造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撞人造成的人身傷害,不再由僱主承擔賠償,如果僱主進行了賠償,因司機具有故意心態,僱主可以進行追償。法律依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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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車禍要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重大車禍要的處理方式: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對造成的人員傷亡進行救助,並迅速報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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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訴訟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不能直接提起訴訟應當申請複核,但可以對交通事故賠償提起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