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撫養費增加的理由有哪些
一、關於撫養費增加的理由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或母親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二、離婚後一方收入增加,撫養費能要求對方增加嗎?
離婚後一方收入增加,能否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
離婚時孩子太小跟了女方,長大後可以變更撫養權嗎?
子女小於兩歲時,尤其處於哺乳期的孩子,如果父母雙方決定離婚,考慮到孩子需要母乳餵養和女方照顧,法院一般會把孩子撫養權判給女方。孩子長大後,不再依靠母乳為生,生長需求也會增多。此時,如果男方想要爭取變更子女撫養權,那就要明確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按法律相關規定,男...
-
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
根據我國按現行法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離婚前就必須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並且在確定後,若未出現法定事由,不得隨意變更。但是在實踐中,在離婚後需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情形是較為常見的,此時離婚後撫養權如何爭取?一、離婚後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哺乳...
-
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
一、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只要與男方協商一致就是可以的。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
本人沒同意做監護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著想,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了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來對如何探望孩子的問題進行友好的協商,那麼不讓探望子女怎麼辦這樣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