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怎麼追認事實婚姻
一、沒結婚證怎麼追認事實婚姻
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3、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
2、雙方自願結婚;
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事實婚姻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分)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第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第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婚姻當事雙方應積極的辦理相關的證件,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如不能辦理的,一旦離婚時將按照同居關係進行辦理。相關的婚姻財產無法辦理分割,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我國的民政部門也不予受理這類案件。
-
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什麼?
一、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什麼?三年的事實婚姻的解除規定是根據不同的時期來進行不同的解除予以承認事實婚姻的時期,應當進行離婚登記結束,如果不予承認的話就直接自動解除即可。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有兩種: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
-
民法典規定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律師解析:《民法典》並未規定同居關係解除。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解除同居關係,雙方協商解決,對於同居生下的小孩由雙方協商撫養。對於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
民法典規定重婚罪會判刑嗎
律師解答:有刑事和民事雙重處罰。律師解析:1、刑事處罰: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處罰:基於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
-
沒有結婚證,同居,算不算違法
一、沒有結婚證,同居,算不算違法未婚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1、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