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注:① 戶口簿為插頁式的,請勿拆頁使用。
② 戶口簿內頁有塗改或更正的,請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加蓋校對章。
③ 戶口簿本人頁無身份證號碼的,請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補充,手寫補充需加蓋校對章。
④ 集體戶口:提供加蓋戶口簿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影印件和本人頁原件。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表)包含戶口住址、當事人個人資訊、戶籍專用章等內容的,可不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或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⑤ 無法提交居民戶口簿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⑥ 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4、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① “本人無配偶宣告”即“無婚姻登記證明”,到澳門民事登記局出具,此證明需經澳門公證署公證;
② 到澳門公證署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此宣告書上有“本人與對方當
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相關宣告。
5、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注:此宣告需經過廣東省公證協會對正副本進行相符核驗證明)。
6、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
① 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②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字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7、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
① 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② 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字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係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認真執行關於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
近親結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有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不是出於自願,被脅迫結婚的;男或者女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兩種情況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登記結婚虛報年齡了該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結婚登記虛報年齡違法。報假年齡的行為,並不同“男不得早於22週歲”的規定相牴觸,發現後指出其錯誤,予以批評教育,不必追究什麼責任。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虛報年齡結婚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且自始無效。法律...
-
養父母和養子女結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律師解析:如果養父母和養子女在沒有收養關係的情況下結婚屬於無效婚姻。養父母和養子女是基於收養關係而形成的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一旦收養關係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等同於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法律規定親屬關係結婚婚姻無效,如果...
-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但雙方都要出具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