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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戶口怎樣再婚

結婚2.46W
離婚後沒有戶口怎樣再婚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如女方暫時沒有落腳地的,離婚後可以把戶口還是落在男方家,繼續合用一本戶口,待找到落腳地,再將戶口遷出;如果女方有落腳地,想單獨立戶,離婚後女方帶上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立戶,派出所會在戶口本上蓋上“離異”的章,並且將你的配偶的戶口從你的戶口本上登出,加蓋“登出”的章。
然後女方可以單獨立戶。
留在結婚後的男方居住地。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標籤:戶口 離婚 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