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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少一張結婚證怎麼辦?

離婚少一張結婚證怎麼辦?

一、離婚少一張結婚證怎麼辦?

離婚少一張結婚證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關開具證明。少一本結婚證,是可以離婚的:

關於離婚登記中的結婚證問題,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離婚是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法律關係的解除。不具備合法的夫妻關係的當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關係的問題。離婚必須由具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本人進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去登記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離婚時首先需要確認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肯定其夫妻身份的有效證明如《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則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原則上不應當按照登記離婚的程式解除。基於上述考慮,明確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主觀上確實是自願。

在民事法律中,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之一。必須體現自願原則。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自願”的基礎。雙方自願離婚,強調的是雙方各自的離婚意思表示必須是真實的。

(3)協議離婚時還必須對子女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在當代的社會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主要就是有兩種方式,當然了,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首先是需要攜帶結婚證件的,這樣的話是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確實是存在著夫妻之間的關係,當然了,如果結婚證丟失的狀況之下,可以首先從婚姻登記機關來完成補辦的手續,然後再辦理解除夫妻關係的手續。

標籤:離婚 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