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應對方婚內出軌
在婚姻中,只要有一方出軌,往往會牽扯出離婚、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等一系列糾紛。
在講蒐集對方出軌的證據之前,有必要提醒大家:蒐集來的證據千萬不要和對方質證,或者質問對方這是怎麼回事,要注意保全證據,否則對方極有可能銷燬你得到的證據,甚至進一步傷害你。
一、蒐集哪些證據?
我們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口說無憑。
能夠證明對方出軌的證據主要包括兩大類:
(一)直接能夠確定一方出軌的證據:
1、對方出軌的床照;
2、對方寫下的悔過書、保證書。
悔過書中應當包括清楚明確的出軌事實,發生時間、次數等;
3、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
(二)證明力相對較弱的證據:
1、對方與小三同進同出酒店等場所的照片;
2、對方的銀行卡卡號以及與小三長期持續的銀行流水記錄;
3、對方與小三的開房記錄;
4、小三懷孕的住院記錄;
5、車載行車記錄儀中的資訊;
6、聊天記錄、視訊等電子資料。
在離婚訴訟中,為了維繫社會的穩定,法官裁判婚姻案件有比較嚴格的標準。
除非你能蒐集並儲存直接確定一方出軌的證據,法官對於一審離婚案件一般不會判離婚。
《民法典》釋出以後,作為無過錯方,我們爭取到子女撫養權的機會更大,在財產分割上法院也會傾向無過錯的一方。
所以除了要蒐集能夠證明對方出軌的證據,還要注意將離婚證、親子證明等攥在手裡。
如果房產證不在自己手中,至少要知道對方有哪些房產。
二、對方出軌,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對於法官裁判孩子撫養權歸誰,一般來說分為三種情況:
(一)孩子在2週歲以下,法官通常會判給女方;
(二)孩子在8週歲以上,法官會尊重孩子的意見;
(三)孩子在2到8週歲時,法官會根據對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則進行裁判。
利益最大化原則主要參考雙方是否有穩定的收入,能否給孩子營造良好的教育、成長環境,孩子跟誰更親近等。
對方一旦出軌,很可能不只有出軌這一種過錯,比如存在家暴行為或者疏於照顧孩子等,這些也會算作考量因素。
還有在離婚訴訟時,注意爭取房子的所有權,對於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來說,也是相當重要的。
三、對方出軌,如何分到更多財產?
一般來說,離婚時會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分割比例是1:1。
但是對於婚姻中沒有出軌的一方應該多分財產。
以前法律對婚姻中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是不夠的,但《民法典》生效後將改變這一現狀。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此外,《民法典》還規定了婚姻中出現以下情況,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除此之外,出軌方很有可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轉移、隱藏、變賣、毀損、揮霍,針對這些行為,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
1、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這種需要所有權登記的財產,以及其他金額、價值大的財產,應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產權證書,或者簽署其他證明檔案。
2、注意掌握對方開戶銀行以及資金賬號,收集對方的大額儲蓄資訊、取款的憑條或信用卡刷卡記錄。
3、掌握家庭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另一方資金的流向情況,以便進行必要的反駁或抗辯。
4、保管購買財產的發票,預感到一方可能轉移隱匿財產時,可請他人來家列出財產清單並簽字,或請公證機關公證、請律師見證。
“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遭遇婚內出軌,請第一時間聯絡專業的婚姻律師,為你爭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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