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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庭審因為財產不離婚可以撤訴嗎?

離婚庭審因為財產不離婚可以撤訴嗎?

一、離婚庭審因為財產不離婚可以撤訴嗎?

離婚案件庭審過程中因為財產分割的問題決定不離婚了的話可以申請撤訴,但撤訴只能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的目的是正當合法的,撤訴是原告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必須要在法院的判決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提出撤訴。

因為財產分割不離婚了的話原告可以申請撤訴,但撤訴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內容明確的申請;

2、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的目的必須正當、合法;

3、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基於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訴的申請最遲應在受訴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提出。

二、離婚撤訴有哪些法律風險

(1)原告撤訴後,等於離婚案件的審理屬於未訴狀態。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法院並沒有判離,那麼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

(2)原告撤訴後,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如有新情況、新理由可不受六個月限制,但實際中新情況、新理由的舉證非常困難。

(3)原告撤訴後,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更加困難。

(4)原告撤訴後,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可能顯失公平性。

(5)原告撤訴後,本次訴訟程式終結,如再次起訴,訴訟審理期限重新計算,無形增加離婚訴訟的時間成本。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離婚訴訟撤訴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滿足相關的條件,必須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內容明確的申請,起訴的目的必須正當、合法,必須基於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申請最遲應在受訴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提出等條件才能向法院申請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