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離職怎麼轉讓股權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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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變更稅務是否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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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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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註冊公司一年內可以變更持有人股份嗎
不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作為設立公司的主體,在設立公司過程中,對公司的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經營內容等由發起人一致決定。在公司設立成功後,發起人作為公司股東,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公司的繼續發展和良好執行,保證公司資本的穩定性,若在短時間內就允許發起人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