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證據測謊
法律2.25W
刑事訴訟法修改有哪些亮點
刑事訴訟法修改有以下亮點: 一、“不通知家屬的例外情形”受嚴限。 現行刑訴法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一條規定,拘留、逮捕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新刑訴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第八十三條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新刑訴法刪除了現行刑訴法關於逮捕後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的情形,增加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家屬的規定,嚴格限制拘留後不通知家屬的範圍,並規定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之後應立即通知家屬。這是保障人權的具體體現。 二、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制度。 現行刑訴法第四十三條對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作了規定。新刑訴法第五十條增加了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規定。同時第五十四條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證據制度對於保證案件質量、正確定罪量刑具有關鍵作用。這次修法對非法證據排除和不得強迫自證其罪都進行了明確規定,是從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訊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提供保障,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亮點之二。 三、適當延長一審案件的審限。 現行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一審案件的審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法定特殊情形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20日。新刑訴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案情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要耗費很大的時間和精力,有時僅法官閱卷就需要較長的時間。適當延長一審案件的審限,有利用查清案件事實,準確定罪量刑,確保案件質量,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亮點三。 四、明確二審應開庭審理的範圍。 現行刑訴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對事實清楚的,可以不開庭審理。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五、亮點五:增加4個審理未成年人特別訴訟程式新刑訴法增加一編即第五編“特別程式”,針對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針、原則、各個訴訟環節有關程式作出專門規定。此外,還設定了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溫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醫療人民調解委員會能不能公正處理醫療糾紛1、能的!要相信醫療人民調解員的專業知識與調節能力2、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有著科學、人性、公平性的專業步驟①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及時撥打相關專線報案電話,由電話中心向當地醫調委轉報案;由醫調委安排...
-
2024年度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表
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評殘標準一樣嗎您好,傷勢醫治結束後,可以先向司法鑑定所申請傷殘等級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鑑定,具體幾級傷殘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以鑑定結果為準,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
-
二手房網籤後還可以毀約嗎
二手房網籤後還可以毀約嗎民事主體在訂立及履行合同時,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得弄虛作假和損害他人合法利益,自覺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如果簽訂了合同後毀約,將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守約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
-
傷情鑑定在哪裡做
傷情鑑定在哪裡做1、委託人領取傷殘鑑定結論後,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鑑定結論由委託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2、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或補充鑑定,相關鑑定費用(如會診費、鑑定費)由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