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強制執行
什麼時候申請強制執行
(一)哪些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申請執行的人是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應該在什麼時候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兩年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的債務人負有不作為義務的,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從債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之日起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執行期間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規定,還能延長。
1、中止:在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申請執行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解除之日起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中斷:申請執行時效因申請執行、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提出異議的,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義務後,又以不知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對已履行部分執行迴轉的,法院不予支援。
4、在執行過程中,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審批後,執行法院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的限制。
5、因撤銷執行申請而終止執行後,申請執行人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應當符合申請執行時效的規定。
通常在一方不實際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時,此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提出強制執行申請,不過此時《民事訴訟法》中也對強制執行的申請期限作出了規定,一般是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
-
刑事責任被告癌症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一方不出庭怎麼辦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絡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
-
挪用公司100萬還不起要會判刑多久
挪用公司100萬還不起要會判刑多久1、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挪用公款數額達到100萬的,是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法院的處罰標準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醉駕撞死人怎麼判刑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醉駕撞死人怎麼判刑屬於重大交通事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
-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