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醉酒駕駛刑事責任是什麼
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達到醉酒程度,就是刑事犯罪,構成危險駕駛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判處1-6個月以內的拘役。
二、醉駕一定會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其中駕駛車輛人員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才是屬於醉酒駕駛。
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規定的數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罪,這樣一般是會被判處一至兩個月內的拘役。
但是在2017年5月1日起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第一條中第三款對於最新醉駕的規定,如果醉酒駕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屬於顯著輕微情形的只有6種,分別是挪動車位、救治病人、在車上睡覺休息、隔時醉駕、車子尚未駛出以及被醉駕追尾。主要涉及其六種情形才不會被判刑。
其實在現實中很多人都對於法律的相關知識是比較欠缺的,所以就會有很多人並不清楚我國對於醉駕的具體規定,也甚至會有人把我國對於酒駕的處罰誤認為是對於醉駕的處罰。其不然醉駕和酒駕是不一樣的,兩者不僅在標準、處罰上等有所不同。其醉駕駕駛的危害性遠遠大於了飲酒駕駛的危害。
關於醉駕,一開始我國規定只要實施了這樣的行為,那麼就按照危險駕駛罪來定罪處罰。但是在之後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對於那種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處罰。而要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勸酒致死的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
一、勸酒致死的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關於勸酒致人死亡的規定是,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醉酒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以醉酒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侵權責任的,被侵權人的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勸酒、陪酒使人喝傷、喝死,是需要賠償,這不...
-
法律上醉酒駕車的意思是怎樣的?
醉酒駕車從字面意義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後開車。我們知道,醉酒駕車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醉酒狀態下開車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帶來威脅。在法律上,醉酒並不是主觀上的感受,它是有一定標準的。那法律上醉酒駕車的意思是怎樣的?本站小編...
-
醉駕到檢查院錄口供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一、醉駕到檢查院錄口供是有法律效力的嗎?醉駕到檢查院錄口供是有法律效力的。因醉駕到檢察院錄口供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實事求是,對檢察院具體要問到犯罪嫌疑人一些什麼樣的問題不得而知,因為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肯定是要結合案情去錄口供的,在錄口供的時候答非所問或...
-
怎樣刪除醉駕記錄符合法律規定
一、怎樣刪除醉駕記錄符合法律規定醉駕記錄是不能刪除的,找誰也無法刪除。到規定時間後可以重新報名參加考試,重新取得駕駛證。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資訊平臺會終身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即使隔了很長時間,交警依然能夠通過平臺看到過去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