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後失去人生是合理的做法嗎?
一、醉駕後失去人生是合理的做法嗎?
醉駕後失去人生是不合理的做法。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虛心接受批評教育並且認錯態度誠懇,接受調查結束後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積極學習交通知識,積極舉報身邊不合理的交通駕駛行為。為了之後的重新考取駕照做準備。
二、醉駕拘役被判多久?
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最高可處半年的拘役。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醉駕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交通民警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當事人對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有異議,或者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以及涉嫌飲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檢驗血液酒精含量。
四、醉駕最新司法解釋是什麼?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於駕駛司機來說,一旦發生醉駕或者酒駕都是會被吊銷駕照,並在交通部門被批評教育至酒醒的,但這並不代表今後就不能再開車不能再考取駕照了,因此沒有必要覺得人生一片灰暗無所希望。如果時間限制之後重新考取了駕照,一定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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