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非接觸交通事故的認定是怎樣的?

非接觸交通事故的認定是怎樣的?

一、非接觸交通事故的認定是怎樣的?

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進行調查、取證對非道路交通事故進行現場勘察,對證人、當事人進行詢(訊)問,對車輛的檢驗以及傷員的救治等前期處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

2、進行事故認定對非道路交通事故,應進行責任認定,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對事故進行成因分析,並告知當事人,其損害賠償可由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對當事人的處罰不能適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規

4、損害賠償調解應以各方當事人自願申請為原則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在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之後,各方當事人仍然申請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調解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進行調解,其損害賠償的標準可參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關標準。至於調解是否達成協議,達成協議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我國法律規定的非道路範圍是怎樣的?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並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於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後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群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 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後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晒作 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 交通管理範圍的路段。

我們國家對於交通事故在進行處理的時候是按照責任認定和後續的賠償問題進行調解流程進行。當然了,也有一些是非接觸性的交通事故,這個時候對於責任在進行認定的時候,也是比較普通的交通事故來進行確定的。

標籤:交通事故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