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时候,需要看实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全部满足,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究竟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1.有具体的侵害客体,即作品,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等具体的作品形式和载体。
2.所侵害的作品须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意义上的作品、作品的合理使用、已过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均不在保护之列。
3.所侵害的权利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汇编权等。
4.被侵权人须享有对作品的著作权。
5.被侵权人须证明侵权人有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在判断两部作品相同或者相似上,有所谓实质部分(的说法,即被诉的作品模仿了权利人作品的实质部分。然而,到底什么是作品的实质部分,怎样判断实质部分,仍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这有待于司法实践进一步的探索。
综合上文的内容,大家应该清楚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了吧,主要涉及到了五个方面,上文中进行了详细解答。通常在认定著作权侵权的时候也要考虑到法律规定的原则,即思想与表达两分法、接触与相似原则。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版权侵权怎样进行举报投诉
律师解析:版权侵权投诉:投诉方为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联系人邮箱以及联系电话;投诉方为企业,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联系人邮箱以及联系电话。权属证明投诉方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提供以下权属证明文件:投诉方非知识产权权利人,除提供上述权属证明文件外,还应当...
-
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应该怎么确定?
律师解析: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确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
-
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吗
不是。著作权一定程度上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侵犯著作权也并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起诉讼时能证明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并且可获得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三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
汇编作品未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是否合法?
一、汇编作品未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是否合法?汇编作品未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是不合法的,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