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永久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永久吗?
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并不是永久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承包土地需要注意什么
承包农村土地需要注意事项有: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三、签订承包土地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农村地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为了充分的利用土地资源,允许集体组织的成员以承包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土地时,需要签署承包合同。承包方在签署该合同之后,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后会获得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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