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遇到的困难怎么处理?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都是会出现一些困难的现象。那么,对于入职遇到的困难,我们该如何积极的进行应对呢?另外,在新职工进行入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接下来,小编会为大家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是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入职遇到的困难怎么处理
1、正确看待遇到的困难,刚入职遇到一些困难是正常的。
2、勇敢面对困难,积极想办法以自己的智慧来解决困难。
3、区分困难种类,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向他人求助。
4、把每一次遇到的困难,都当做是对自己的考验和锻炼。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在有组织的招工考试中,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工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城镇户口、毕业证书或者其他的证明文件(如初次参加工作,应提交居住在街道以上机关或学校的证明文件),以此保证录用职工的政治条件,保证用人单位了解录用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便于分配工作,用其所长,防止在校学生中途离校,防止非城镇人员参加考试。确需从农村招收工人的,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必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2、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招用或个别录用职工时,应对应招人员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招用学徒工人,侧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术工人,侧重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招用繁重体力劳动工人,侧重身体条件考核。这样做,对提高招工质量,保证生产,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风,促进青年学习有重要的意义。
3、填写新职工审批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发给新职工录用通知书。
4、被录用者提交报到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被录用者在向录用单位报到时,应提交报到文件,经录用单位审查后,才准许报到,由录用单位发出任职通知书。
5、用人单位向被录用者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在订立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应当向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如实地、详细地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还有义务回答招用职工的询问、意见和要求。
6、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职工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对新职工进行考查的一定期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考查被录用职工的德智体全面情况,了解其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与其担任的工作相称。如果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与其承担的工作不相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在进行入职的时候,我们遇到困难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积极应对那些入职遇到的困难,化悲愤为动力。另外,我们在进行入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检查清楚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呀急着签合同,要将相关的条款以及细节问题都进行确定清楚之后再进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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