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不成立应该怎么办?
一、保理合同不成立应该怎么办?
保理合同不成立应该重新的签订。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
(1)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4)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二、保理合同的类型是什么?
根据保理的类型不同,保理合同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和无追索权保理合同、明保理合同和暗保理合同等。其中,有无追索权对诉讼选择及管辖有直接影响。有无追索权是按照保理商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而进行的划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商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保理商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又称买断型保理。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保理合同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包括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还有没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如果是有追索权的法律合同,对诉讼权利以及管辖方面是有直接的影响的,当然的,如果说合同当事实是不适格的,保理合同是不成立的。
-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析: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2、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
-
《民法典》规定要如何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律师解答:按照合同内容。律师解析: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法律规定如果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
合同成立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解答:不存在。律师解析: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主要有:当事人假意借着订立合同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而导致受害人利益受损的情形;有其他违...
-
怎么签订代理合同
律师解析:签订代理合同包括的内容有:代理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代理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代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