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小区业主与物业纠纷怎么处理?
一、不是小区业主与物业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即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调解
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3.仲裁
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4.起诉
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
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物业服务项目,或者有关业主的诉讼等,都应当协商进行办理,如果物业未履行有关责任的,那么是需要失职的责任的。
-
小区要不要成立业委会怎么才能成立业委会
律师解析: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
-
房产税和物业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析:房产税和物业税区别在于:1、房产税只对经营性用房和出租房征收,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物业税则不同,是一种财产税,以财产的持有(不分经营性非经营性)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不仅仅对房产而且对房产地产都要征收,也不会扣...
-
北京物业管理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解析:对于北京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依照政府指导价,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的。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一般是10000元1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争议标的额所对应的比例收取;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
-
小区绿地算是公摊面积吗?
现在人们买房子,通常包含有绿地。但是,由于社区的绿地不属于个人住宅的范围,有些人不知道他们属于谁。但是,根据规定,在社区中,建筑物的结构主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划分:1.基础建筑,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的基本结构,通道,楼梯,大厅等公共通道,建筑消防和公共地区照明等辅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