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改革发展,城市中许多公共设施得以建设和完善。城市在发展的同时会拆迁一些老旧的房屋街道,并让拆迁的居民搬入政府归纳的安置房。那么,二手房定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二手房定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区别是面向人群,一个是定向拆迁人群,一个是广大民众。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而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而定向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房屋被拆迁的农户。
二、正规定向安置房可否购买?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屋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屋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的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综上所述,安置房是一种补贴性住屋,也是配套性住屋。在房产交易中一种安置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另一种则在拆迁户取得所有权后可以马上交易。二手房定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补贴拆迁居民的住屋,另一个是开放商全权经营的商品住屋。
-
房屋建筑面积有误差的如何处理?
购房的面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有建筑的面积,可是因为在实际中的各种原因造成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中写明的面积存在差异,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如果户主发现存在误差,及时的找开发商解决就好了。如果户主遇到面积差异的问题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如...
-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签购买房屋的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买卖房屋的交易可以完满推进,大多数都会在合约中约定好关于过迟支付买房屋的钱的违约金。要是你在约定的期限到之前还没有按时去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卖房子的人就会按照合约中的约定要求你支付超过期限交付购买房...
-
买房房贷办不下来能否算违约
律师解答:视情况而定。律师解析:视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对方不履行,算违约,如果双方未签订了合同,对方不履行,不算违约。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
房屋定金合同如何解约
律师解析:房屋定金合同解约可以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要求在签订房屋定金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否则不能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