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雨开发商不给修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2.08W
律师解析:房子漏雨开发商不给修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居住权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一、居住权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1、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2、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
-
因为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因为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2、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的,诉讼...
-
民法典规定未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规定未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未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备案并不是购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没有备案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
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哪些?
物业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人们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