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最新公积金提取
法律3.16W
广西桂林市住屋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谁知道?
桂林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市公积金[2010]15号桂林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屋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屋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屋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广西住屋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房改〔2009〕6号)、《桂林住屋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政[2005]71号)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住屋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条桂林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负责所辖区、县住屋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住屋公积金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第二章提取范围第五条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细则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调离本市到广西住屋公积金管理辖区以外城市工作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屋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第六条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2、偿还购建住屋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屋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刑法二百九十三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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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怎么收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怎么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10万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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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挪车时造成他人车辆轻微剐蹭并溜走的法律后果
在小区挪车时造成他人车辆轻微剐蹭并溜走的法律后果1、挪车时发生轻微剐蹭并偷偷溜走的,属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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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档次是怎样
成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档次是怎样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减刑的程序如下: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