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罪1.08W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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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概念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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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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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二是煽动的内容不同;三是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不同,后二罪一般要求行为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如果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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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欲求得稳定有序的存在与发展,都必须享有一系列的管理职能,进行一系列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