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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律师解答:属于。律师解析:不属于的。
老房子拆了,地皮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不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具体拆迁多少金额就由当地拆迁政策所决定的。
老房子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