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在借贷中债务人往往需要保证人来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的同时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如抗辩权。一般担保人虽然可通过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免于连带责任的承担,但是要想行使先诉抗辩权就必须满足其行使条件才可。那么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此属一般保证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一、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免除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限制性条件
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民法典》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
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主要是指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
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权人此时只能保证人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对于此规定,不能机械地从字面理解,而应掌握法律的精髓,即只要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不论债权人是否曾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取得执行名义的判决或者仲裁,更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直接请求一般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没有主张先诉抗辩权,而径行清偿债务或者承担清偿债务的,应当视为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不得再主张先诉抗辩权。
如果担保人所担保的对象发生了债务纠纷,而担保人为一般担保人而非连带责任担保人,且满足行使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条件的就可在诉讼前或仲裁前行使先诉抗辩权以免除自己的担保义务。在此小编要提醒的是行使抗辩权属于一时抗辩权,行使者在先诉抗辩权消灭后仍需承担起担保责任。
-
异地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补写借条吗?
一、异地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补写借条吗?补写的借条是可以的,也是有法律效力。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将借款人写成“阿三”之类...
-
去什么法院起诉借钱不还
一、去什么法院起诉借钱不还(一)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的,您可以选择到以下法院起诉: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营居住...
-
借款担保人不还钱会怎样
一、借款担保人不还钱会怎样1、担保人没有偿还能力来还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会第一时间找借款人本人来还款,若是长期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找到担保人来催促借款人还款,其后还会让担保人来还款,担保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这种情况是不会坐牢的。最好的处理方法就...
-
为逃避债务假离婚的判断怎么认定?
一、为逃避债务假离婚的判断怎么认定?债务人在债务即将到期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造成债务人名下无财产的,可以认定假离婚逃避债务。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